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,落实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决策要求,根据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是党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战斗堡垒,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承担着保证政治方向、团结凝聚群众、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成长、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。
第三条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,坚持党的领导与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相统一,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政治监督、政治把关:
(一)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(二)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;
(三)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;
(四)是否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和行业健康发展;
(五)是否有利于维护会员利益;
(六)是否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第四条 本会重大事项决策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等。本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,明确各决策机构的议事决策范围。
第五条 党组织参与本会重大事项决策,主要包括以下事项:
(一)重大事项决策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市委市政府、行业(领域)管理部门、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,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;
2.制定本会的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,以及年度工作计划;
3.制定修改本会章程,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;
4.变更本会名称、宗旨和业务范围;
5.本会设立或变更分支(代表)机构、企业;
6.提交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等的重要事项议案及报告;
(二)重要人事变动
1.本会换届及届中负责人调整;
2.本会评先评优、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候选人推荐等工作;
3.涉及本会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;
(三)重要项目安排
1.举办讲座、论坛、讲坛、年会、报告会和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交流活动;
2.开展重大公益项目、重要业务活动;
3.开展评比表彰活动;
4.开展涉外业务活动,包括与国际组织的合作、国际学术交流、成果交流与展示等涉及国际事务的活动;
(四)大额资金使用
1.确定或调整本会会费标准;
2.研究本会财务预算和理事会财务报告;
3.本会大额资金开支,包括接收或开展对外捐赠;
4.处置本会重要资产;
(五)其他重要事项
第六条 党组织参与本会重大事项决策,一般采取前置研究把关和列席决策会议的方式进行。
第七条 本会决策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前,应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听取党组织意见。本会决策机构对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应当认真研究采纳、进行修改完善。对重大事项决策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时,应暂缓上会决策;对存在重大分歧、经反复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时,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。
第八条 本会决策机构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决策时,应邀请党组织派员参加。党组织选派书记或副书记、其他委员参加决策会议;书记因故无法参加,又无其他党组织班子成员时,可选派普通党员作为党组织代表参加决策会议。参会的党组织代表应如实表达党组织对决策事项的意见,并于会后将决策情况向党组织负责人报告。
第九条 党组织对本会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对执行情况有偏差的提出纠正意见,本会决策机构应及时研究调整相关事项。